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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作合同(苜蓿种植)

2021-05-0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荒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亩荒地承包给乙方使用。荒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

  二、荒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荒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荒地承包款 。

  三、荒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

  四、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得超过协议期限,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将荒地发包给乙方,要保证发包土地权属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的荒地,保证原有道路畅通。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荒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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