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拟于20年11月6日—11月20日期间在江西中医学院湾里校区举行20年民族歌舞大赛。甲乙双方本着协商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活动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20年11月6日—20年11月20日。
具体时间安排:20年11月6日江西“民族歌舞大赛”正式开始报名;20年11月17日在校园内设“民俗风情街”;20年11月20日晚7:00在该校区演艺厅内举行民族歌舞大赛决赛。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向乙方提供赞助经费人民币陆百元整。
②、甲方可于20年11月17日、18日下午5:00—9:00到湾里校区宣传。
③、甲方可于20年11月17日到“民俗风情街”现场设置展台。
④、甲方应保证所有的食品卫生安全,若发生意外情况,甲方应付所有责任。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①、活动宣传:
活动前一周,乙方通过本校院报、广播站或团委网站等途径预先告知本次活动以及本次活动的冠名及主题;在本校区内若干人流量处悬挂本次活动的横幅(横幅由甲方自行准备);乙方组织学生在本校区内适当位置张贴活动手绘海报(乙方准备)若干。张贴位置建议为校园超市,食堂等人流量较大地;
②、20年11月17日乙方在本校区内人流量过道设“民俗风情街”。展示各种特色饰品、服装等,以及各类特色小吃。
③、乙方在活动当天需向甲方提供水与电。
④、活动当天若下雨乙方向甲方提供雨棚。
四、违约责任
①、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所赞助的现金及物品不予退还,并加付所赞助现金及物品(物品按出厂价折合人民币)的两倍赔偿金,乙方有终止协议内的所有事宜的权利。
②、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所赞助的现金及物品全部退还,甲方有终止协议内的所有事宜的权利。
五、注意事项
①、现场若出现犯罪行为,如偷窃、抢劫等,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事件的处理。
②、该协议自双方签字起即刻生效,有效期至20年十一月二十日双方应自觉遵守即定协议。在合作宣传期间如遇到未遇见的争议,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协商解决。
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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