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平等、公平、自愿相互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制作事宜,签定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总金额:大写:
三、施工要求
1、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
2、甲乙双方在签写本合同的同时,甲方须向乙方首付合同的50%,即待工程安装完毕当日,其剩余款额计人民币,甲方须向乙方一次付清。
四、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用支票或现金须将款项支付给持有乙方盖章的《收款单》的乙方职员。
五、乙方按固定工艺程序制作,如有特殊要求,合同须直接体现,自按装之日起半年内,乙方对以人为本诚信务实户外广告牌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免费更换、维修。如发生下列情况者,乙方则不承担责任:
1、甲方由于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
2、用户自行拆卸、检查;
3、不可抗力如雷击、火灾、水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注:如发生以上情节之一所造成损坏,由乙方维修,甲方需负担维修需费用。
六、乙方要保证安全施工,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出现一切伤亡、工伤等事故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保证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对甲方的建筑物不得进行严重损坏,如乙方在施工时对甲方的建筑物进行严重损坏,要负责赔偿。
七、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诉讼至房山区人民法院。
八、承揽项目涉及著作权、肖像权、专利权、安装场地权、广告发布权等,概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