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位于江西省九江市 区 街 小区 单元
室房屋的出租方,乙方为该房屋的承租方。 20xx年xx月xx日乙方
因用电不慎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甲方房屋及相关财产损失如下:
房屋损失:装修损失:家具损失:家电损失:其他物品损失:应承担的邻居所受损失:共计 项,折合人民币元。火灾经消防队控制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甲方因火灾所受损失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火灾所发生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其中以现金形式予以赔偿的金额为:由乙方在20xx年xx月xx日之前以现金方式一次向甲方全部付清,逾期按每天全部损失金额。
2、房屋需恢复原状部分的损失为:20xx年xx月xx日之前开始维修并须在20xx年xx月xx日之前完成恢复原状的维修工程,逾期按进行处罚。
3、如因本次火灾造成邻居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乙方须在邻居提起赔偿要求30日内妥善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代邻居进行追讨。
4、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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