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及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及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经营事项
1、地产项目
2、乙方经营区域:
3、乙方经营时间:月年月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合作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合作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合作代理销售所需一切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配合。合作代理销售副经理由甲方指派,负责主管向产权人发放分权养生度假权益卡和其他相关工作(分权养生度假权益卡由甲方指派的负责人保管)、合作代理销售的出纳由甲方指派,主管收取产权人所有款项及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内,并承担出纳的其他相关工作。合作代理销售的经理由乙方指派,负责并协调合作代理销售的全面工作,其他代理销售人员由乙方招聘,在用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负责和开发商协调工作,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指派人员的工资由甲方承担,其他福利由乙方承担,乙方指派人员及招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由乙方承担。
5、管理模式:甲方提供乙方销售美尔产品所需要的文字化、系统化、视觉化标准管理手册。所有和产权人签订的代理销售房屋格式合同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每销售一份产权由甲方指派的销售副经理向产权人发放一张分权养生度假权益卡,该卡由甲方
负责制作,该卡代表购买该房屋的共同共有产权份额、入住、置换入住甲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权益,销售流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销售地点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二条甲乙双方对营销目标的约定
甲乙双方可根据的市场推广费是指由甲乙双方共同投入以及乙方单独投入两种方式用于美尔品牌及产品在当地市场的宣传、促销、会议、培训等的费用。乙方必须向甲方申报策略及发布内容,并经过甲方批准,甲方负责对媒介投放和对媒介的投放进行监控。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及代销费用结算
1、产品价格: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以每份(张)为计价单位,每十份为一套房屋,价格政策严格按照执行表(《 20xx 年价格政策执行表》)详见附件一执行。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加价或降价销售。
2、所有的房款均由甲方指派的财务出纳人员负责收取,未经甲方财务出纳收取的房款,一律不视为甲方收取的金额,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经甲方同意代为收取房款的,在收取房款后的24小时之内交由甲方财务或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房款并承担合同总标的(所有房屋价款)的20%的违约金 万元。 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账号:
3、贷款结算:乙方每销售十份(张),甲方返还乙方销售提成。(具体结算金额见表)提成金额以甲方和乙方对往来帐进行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对账单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回复,超过3日未回复的以甲方对账单为准;对甲方对账单有异议的,乙方需提供充足的依据或理由,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仍以甲方对账单为准。对账单无误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提成发票提交甲方,甲方收到发票不超过7日,向乙方指定账户内汇入,如到时甲方未汇入该提成款项,乙方有权暂停销售,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销售金额的 1 %承担违约责任。
备注:在合同期间完成满200份分权养生度假权益卡,甲方额外支付总奖金10万元给乙方。
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 银行)
账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销售产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所需的有关其它资料;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由甲方提供,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对代理销售房屋的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3、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附件《运营手册》(附件二)要求对乙方进行管理和考核;
(2)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A、乙方无法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障措施且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整改到位的;
B、乙方不履行甲方的管理要求《价格政策执行表》及《运营手册》,且未能按甲方要求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
C、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新闻媒体曝光而遭受负面影响或使甲方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收到严重损害的;
4、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并承担与产品有关的法律责任;
(2)甲方有维护乙方经销权的义务;
(3)甲方有义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支持和市场投入;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营销策略、政策、网络建设、宣传促销活动、技术和服务、培训等支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乙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 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原则,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采用同样的销讲说辞,实行同样的价格及优惠政策;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乙方有义务维护好甲方品牌及企业形象,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B、在合作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C、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D、在甲方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E、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采用同样的销讲说辞,实行同样的价格及优惠政策;
(5)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6)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7)乙方为本项目的宣传、推介所采用的所有文件、报告、宣传物等均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若因乙方提供的文件、报告、宣传物等材料的不实、隐瞒或虚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
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9)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0)定期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
(11)甲方有权视乙方销售完成任务情况,另行委托其他代理销售商共同销售。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期限整改;未切实完成整改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不因限期整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受到影响。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市场遗留问题,并切实履行《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
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市场遗留问题;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违反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也不得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不得以对比性损害甲方声誉的方式作对比性宣传及销售,否则乙方应按所涉市场价格的3倍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5、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6、由于产权人违约所收取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按对半分成,由于销售代理的原因造成向产权人所产生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按对半负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甲方确认地址邮编为 乙方确认地址邮编为送达地址、邮箱 如任何一方地址、邮箱有变化应在2日前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无变化。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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