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有效开展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根据省政府残工委印发《20xx年贵州省残疾人工作评价办法》(黔残工委发〔20xx〕4号),州委、州政府印发《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xx〕204号)的要求,结合我州残疾人精准扶贫统计调查结果,经州残联、州扶贫办共同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围绕“脱贫致富、同步小康”两大主题,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按照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社会保障到村到户)的要求,对全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按照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分类帮扶、精准施策,逐步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有效增加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
二、实施阶段和任务分配
从20xx年起,分两个阶段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20xx年至20xx年为全面扶持阶段,计划对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进行扶持,在项目、资金、人力等方面采取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符合残疾人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康复等项目条件的,优先给予项目扶持。20xx至20xx年为全面脱贫阶段,通过第一阶段的扶持,对已达到脱贫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进一步巩固稳定脱贫成果;对未能达到脱贫标准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找准原因,精准施策,重点帮扶,逐个解决,以实现全面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各县(市)残联、义龙试验区民政和民宗局要加强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将调查统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详细名册提供给扶贫部门。两家共同协商,结合残疾人类别、需求和家庭实情,分类建档立卡,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优先考虑和扶持残疾人精准扶贫户。在《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xx〕204号)的基础上,多种措施,齐头并进,加大对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的帮扶力度。
一是建立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力争在两年内将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制度。
二是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创业就业增收。
依据州人民政府出台的《黔西南州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州府办函〔20xx〕62号),重点实施“残疾人十点百户千人创业就业工程”,即每年创建10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扶持100户残疾人家庭创业,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以上。
三是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依据《黔西南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州残联〔20xx〕74号)。
优先安排,重点解决行路难问题。
四是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
五是教育帮扶。
根据州财政局、州残联联合行文《关于规范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州残联〔20xx〕95号)精神,做好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交通银行——通向明天”资助残疾大学生项目、彩票公益金学前残疾儿童助学项目,解决智力扶贫问题。
六是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
积极与扶贫等部门联合,对建档立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创业就业能力,增加经济收入。
七是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
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残疾人抢救性康复训练、福康工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验配及发放等工作。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增强自信。
八是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项目。
九是出台相关社会保障办法
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村两级要充分发挥扶贫工作站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切实抓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定期协商、共同推进本辖区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扶贫部门主要搞好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政策、项目和措施,研究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准确率,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残联负责建立残疾人精准扶贫数据库,落实农村残疾人数据及具体对象,通过各种项目提供重点帮扶。
(三)强化指导督查。
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加强对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进度季报制度,年终要上报开展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凭证、工作总结等,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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