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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评估报告

2021-07-0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根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佳木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形成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二级心理工作站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升心理健康素质为目标;面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减少或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扩大心理健康教育覆盖面;推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体制机制建设

  各学院(部)成立由学院(部)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院(部)、班级、寝室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完善,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学生寝室设立寝室心理信息联络员,明确到人。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文件及工作制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

  (二)实践活动体系建设

  二级心理工作站开办专题网站(页)或微信公众号,有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以有效的方式面向全体学生公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3·25”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心理情景剧大赛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受益面,打造特色项目和品牌。针对学生骨干和特殊群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社团、协会或工作站,充分发挥班集体、寝室的作用,积极开展符合本院(部)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明确二级心理工作站心理咨询教师岗位职责,积极配合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对心理健康普查结果为中、重度心理问题学生和重点关注学生进行月排查。针对大学新生、应届毕业生、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和回访工作。为每一名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咨询相关制度,严格遵循心理咨询伦理道德要求,坚持保密纪律,严格规范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

  (四)预防干预体系建设

  针对学业困难学生、应届毕业生、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问题等重点学生有预防方案,形成特殊时期、不同季节的心理危机预防机制。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为有严重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和有自杀倾向的学生建立专门心理危机档案,有切实可行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制度与工作流程,明确相关人员职责。

  建立通畅的四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与中心及专科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对有严重危机的学生,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建立预后鉴定及跟踪干预制度,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善后工作。

  (五)协同育人体系建设

  建立校内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全员育人理念和氛围,加强专任教师与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以及后勤管理人员的.协同,发现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及时上报。

  形成良性家校互动,建立家校合作育人渠道,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学生的心理健康普查结果告知家长,重度心理问题学生和重点关注学生确保与家长进行长线联系,要及时与出现心理危机学生的家长进行协商,进行有效心理危机干预。

  (六)工作保障建设

  学院(部)二级心理工作站应建有1间标准化心理辅导室,确保场地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室内环境满足专业需要、布局合理、硬件设施完善、工作条件良好。工作站负责人必须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且具有一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成员由辅导员、朋辈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信息联络员等担任。

  二级心理工作站心理辅导员要具备心理咨询的资质和业务水平,开展针对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信息联络员和学生骨干等的培训。

  (七)示范建设

  1.二级心理工作站专业特色突出,或品牌效应显著;

  2.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理论研究;

  3.工作经验的运用推广情况;

  4.编写可推广的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案例;

  5.辅导员心理咨询师资质、持证人数;

  6.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自主创新的其他特色项目。

  三、评估与考核

  1.学生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考察,重点评估工作站的规范化水平、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建立各工作站之间建设的交流、研讨平台,建立长效机制。

  2.学校每学期对各学院(部)二级心理工作站进行考核,年度考核成绩由两个学期的考核分数确定结果。对考核优秀的二级心理工作站,发放5000元/年经费支持(参照《佳木斯大学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执行)。优秀工作站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工作站总数的三分之一。学校每年还表彰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可聘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兼职咨询师,将派出参加心理咨询相关培训交流。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站,予以摘牌,重新进行申报考核。

  3.学校将大力推进心理工作站建设,定期进行督导,从学院重视和支持程度、体制机制、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协同育人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工作站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年终学生工作量化考核体系,也作为评奖、评优、评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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