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江苏无锡惠山区“6.19”重大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的通知》(博府传[20xx]8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镇委、镇政府决定从20xx年6月23日至6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及工作分工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杨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书记、镇长高伟强同志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高伟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黄伟伦、曾绍金、张玉灵、钟健辉、陈国雄、朱碧浓、廖宜聪、柏年瑞、薛伟忠等镇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工商所、劳动所、供电所、物业站、村建所、国土所、文教办、农业办、水利所、林业站、卫生院、卫生监督所、质监、环保办、文化站、民政、安监所等部门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贵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分设8个检查小组分赴全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检查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组长:柏年瑞
副组长:张春林
成 员:村建所、质监、供电所抽调人员
检查内容:加强对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单位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施工。同时加大监管民用燃气管理、圩镇占道摆卖、广告牌灯箱、路灯等。
第二小组组长:薛伟忠
副组长:黄立阳
成 员: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文化站、物业站抽调人员
检查内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改。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问题,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开展“三小”及“三合一”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游乐场所、酒店、宾馆旅业、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梳理排查火灾隐患,积极落实整改;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责令整改,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工商所要加强检查无证、超范围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取缔,严防无证、超范围经营造成安全事故发生,以及检查涉爆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小组组长:朱碧浓
副组长:黄惠灵
成 员:交警中队、交管站、路政抽调人员
检查内容:加强运输安全检查,尤其加强节前客运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超载、超速、超限行驶,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码头、车站、交通设施,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四小组组长:李玉玲
副组长:杨绍华
成 员:企业办、安监所、工商所、供电所、质监、卫生监督所、环保办、劳动所抽调人员
检查内容:企事业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是否按要求建立完善和备案;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相关记录是否齐全;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组织协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自查工作;质监重点检查厂内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环保办要加大对企业排污检查,严禁企业偷拍偷放;卫生监督所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作坊、餐饮业及企业单位食堂卫生实施监督管理;劳动所加强对企业、作坊、砖窑厂等用工情况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方面。
第五小组组长:曾绍金
副组长:何贵明
成 员:安监所、派出所、国土所、环保办抽调人员
检查内容:检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非煤矿山等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雷、防静电、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六小组组长:钟健辉
副组长:杨壬坤
成 员:农业办、林业站、水利所抽调人员
检查内容:辖区内种养殖场、林业、木材加工厂、山塘水库水坝堤围、在建水利项目、采砂单位等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水利防洪防风工程尤其是在建重点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第七小组组长:张玉灵
副组长:朱子荣
成 员:文教办、民政办、各学校、卫生院有关人员
检查内容:对全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宿舍的消防安全、教室的楼道和栏杆安全、食堂的卫生安全、各类电器的用电安全等;对学生经常性安全教育以及必要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排查医院、养老院各设施、建筑物等安全隐患以及应急疏散演练。
第八小组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成 员:村两委干部
检查内容:由分片领导负责组织包村干部、联络员、村两委干部对本村(社区)辖区内生活、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包括:辖区内企业、“三小”场所安全生产;民宅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山林防火、池塘水库安全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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