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自治区政府决定召开全区商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x年全区商务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x年工作。
二、时间地点
x年1月12日(星期四)8︰30在自治区政府2楼礼堂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政府分管副市、县(区)长和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基地、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经济工作的副主任和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自治区和中央驻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内贸流通企业、外经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负责人(名单附后)。
四、其他事项
(一)会务工作由自治区商务厅负责,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协助。
(二)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内贸流通企业、外经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负责人由自治区商务厅负责通知。
(三)请社xx分社、xx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光明日报驻宁记者站,xx日报社、广电总台、新闻网届时做好新闻报道。
(四)参会人员于1月11日14︰00后在长城宾馆报到,家住银川市的参会代表不安排食宿。参会部门(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月11日12︰00前报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x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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