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提供培训方):
机构名称(与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一致):
办学地址:
审批机关:
登记注册机关:
办学许可证编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年 月 日
线上机构ICP备案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有效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
学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就读学校:
就读年级:
联系电话:
监护人姓名:
与学员关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培训服务
本培训项目属于(单选)?线下学科类培训 ?线上学
科类培训 ?线下非学科类培训 ?线上非学科类培训
(一)培训项目
课程名称: 班级编号:
课程顾问(经办人): 总课时数(节):
每次培训课时(节): 上课时间:
开课日期: 预计结课日期:
(二)培训要求
1.培训方式:
?一对一(或一对 )面授
?大班额面授课(标准: 人-- 人)
?小班额面授课(班级限额≤ 人)?其他方式:
?最低开班人数 ,低于此人数可不开班;?本班开班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2.是否指定授课教学人员:?否 ?是(指定教学人员
姓名: ,指定教学人员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资质 ?有 ?没有
3.实际授课地点(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
4.学员接送方式(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
第二条 培训收费
(一)收费标准(人民币)
培训费用合计: (大写) (小写)元,其中:
?课时费:共计 元( 元/节)
?培训资料费: 元
培训资料包括:
?其他费用:
名称: 金额: 元,收费依据:
名称: 金额: 元,收费依据:
名称: 金额: 元,收费依据:
(二)付费方式(人民币)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采取以下方式付款(单选):
?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培训费用
?培训周期超过 个?月/?课时的,?培训费用金额超过 元的: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 %,计 元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 %,计 元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剩余 %,计 元
?其他 (说明)
(三)付费渠道
乙方采取 ?银行卡 ?其他 方式支付培训费用。甲方的培训费用收款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预收费监管方式
?银行托管
?风险保证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培训费用。甲方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以培训机构名义开具的正规发票等消费凭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甲方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3个月。)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培训机构有效证明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退费办法、培训范围、培训时间、教学人员资格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透明培训,接受社会监督,甲方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培训服务的权利。
(二)乙方对培训过程以及培训人员的从业背景和执教信息享有知情权。乙方可以通过公开课、学习报告等适当方式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方便,接受乙方监督。
(三)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如甲方采用银行托管方式进行预收费监管,乙方应在托管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授课完成和资金拨付予以确认;超过规定时限未确认的,视为确认同意。
第五条 培训退费
(一)乙方在培训班正式开班前[ ]天或开班后[ ]?天 ?课时前提出退学的,有权要求全额退费。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申请提前退学的,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办理退费(单选):
?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
?参加课程培训未达[ ]%者,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参加课程培训超过[ ]%者,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培训费余额的[ ]%。
?其他
(三)在办理退费时,对于已发放给乙方的培训资料的费用、已转付给第三方并无法索回的代收代支费用以及已向银行(第三方)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由甲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协商,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报班次低于最低开班人数不能开班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退费申请后 (≤2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费款项支付给乙方。
(六)退费方式:按乙方缴费原路径或双方协商一致路径退回。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场所、教师等培训条件的,或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培训方式或培训教师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办学许可证过期,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被责令停业整顿、撤销登记等原因,无法继续向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三)甲方招生简章或者宣传材料中对培训师资和效果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培训合同的订立以及课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相关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本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甲方所提供服务与上述相关说明和允诺不相符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转给第三方或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五)因甲方违约,双方就退费事宜书面达成一致后,甲方应于 (≤20)个工作日内将各项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 ]%的标准(不超过万分之六点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逾期未支付培训费用的,甲方有权中止培训服务,经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培训服务,乙方须支付实际已培训天数的课时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 ]%的标准(不超过万分之六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由于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服务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战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单选):
?按照实际消耗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调整培训时间或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单选):
?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下列条款进行约定。
第九条 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双方采用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连同补充条款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附件
1.甲方服务项目说明与教学安排;
甲方(盖章):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签字):
甲方代表(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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