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雨露初级中学
乙方:学生家长
丙方:学生本人
李万美同学自读初中以来,经常逃学,主要是跟社会青年外出。学校,家长多次做思想工作,效果不大,此事对李万美本人的人身等安全造成很大隐患,给家长、学校老师造成担忧,在学生中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给学校、班级的管理带来了影响。为教育,拯救李万美同学,遏制李万美同学不请假出逃现象再次发生,为严肃我校校纪校规,特签订此协议。
一、在不请假离校期间,丙方学生由乙方管理,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丙方在离校期间不得参与危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的'活动,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声誉或危害国家、社会、学校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三、丙方在校或外出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做中学生身份不该做的事情。由于个人过失或过错,导致人身、财产安全遭受损害或产生其他不良的后果,由乙方及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壹式叁份,甲方、乙方及丙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班主任)(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丙方代表(签字):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