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有效供给,确保粮食安全,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粮食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一是保护耕地,落实面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国家、自治区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和重大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发动、遏制耕地撂荒等各项工作,层层落实播种面积。
二是强化科技,创新高产。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粮食高产科技攻关项目,加强技术宣传培训,抓好指导和服务,大力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高产栽培技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深入推进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三是加大投入,增加总产。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改善粮田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高效化发展。
四是搞好购销,保供稳价。认真执行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切实抓好粮食购销工作。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和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确保粮食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五是夯实储备,落实资金。落实粮食储备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合理安排储备粮品种结构,加强储备粮储存和轮换管理。
六是履行职责,建库修仓。认真履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本市粮食仓储建设和维修改造,逐年消除“危仓老库”,改善粮食仓储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责任目标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市粮食安全保障情况进行检查,结果记入20xx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各村(社区)各执一份。
书记(签字):乡长(签字):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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