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年审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盖公章):
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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