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男方和女方在上认识,在上登记结婚,婚后在上生了一个儿子/女儿。因为夫妻关系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现夫妻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赡养和探视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与女方生活在一起。男方全面负责抚养费(包括寄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男方之前一次性支付女方人民币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人民币,男方每月1日至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给女方或指定的_________银行账号。
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不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男方可以在休息日每周探望女儿一次,也可以带女儿出去玩,但应提前告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至少探望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均为_________人民币,双方各分_________人民币。分配方式:各自名下存款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女方/男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某某房产所有权归女方。房产证所有人变更姓名的手续,应当在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一切变更手续,转让费由女方承担。女方应在交房之日前一次性补偿男方房价差。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财产归对方所有,双方个人生活用品、首饰归对方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期间有连带债务的,任何一方承担外债的,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已在上述第三条中明确说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银行存款外,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上述所列婚姻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基于上述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转移婚姻内共同财产或者婚前财产。除上述财产外,任何一方隐匿、谎报财产,或在本协议签订前两年内转移、逃逸的,另一方有权在发现后取得另一方隐匿、谎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谎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而谎报、转移、隐瞒的一方无权分割财产。
六、经济援助和精神补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向女方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助。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赔偿女方精神损害。上述人员应支付的金额应在之前支付。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
八、关于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出具《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执一份。
九、本协议生效后,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__ 年 __ 月 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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