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形成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执行收费公示制,不违规收费。坚决杜绝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违规行为。
二、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擅自更改教学计划,全面贯彻阳光体育运动计划。
三、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四、严格执行双休日、节假日不补课的规定,不分重点班非重点班,不随意组织参加各种竞赛、考级。
五、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制度。重视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不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单一评价;重视教师教书育人的全面业绩,不向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
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七、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接收工作和贫困生资助工作,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八、加强师德建设,爱岗敬业,发扬团队精神,严格教师队伍管理,维护人民教师形象。
承诺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