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货方):
乙方(进货方):
加强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用具,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向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乙方销售备案用。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方是生产企业,向乙方供货时,应按批次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书或其他有效证件。
五、甲方货到后,乙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六、乙方应具备贮存、保管甲方所供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乙方负责。
七、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八、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九、因甲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造成乙方与用户产生纠纷并早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十、有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甲方负责。
十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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