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我于11月25日在x小区新居,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入宅仪式,共摆了20桌宴席,招待同事、朋友、老乡、同学等,该事被《南国都市报》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通过农场党委、场领导的批评帮助,(农垦)总局纪委调查组也对本人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批评指正,近两天以来,我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违反了中央的八项禁令;二是放松了个人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认为按习俗小摆宴席、收点礼金,没有关系,这是旧的思想观念的体现,而自己却没有认识到;三是对个人、单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没有考虑。
摆乔迁宴席大收“红包”,我做错了。我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组织的处分。
检讨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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