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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服务承诺书

2020-11-1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福建省和泉州市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客户的利益,树立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承诺,圆满完成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三、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维修过程中,如需要扩大维修项目增加费用和延长维修时间时,及时和客户沟通,取得认可后才予实施,想用户之所想,尽力为客户节约每一分钱,不多收费、乱收费,不做有损客户利益的事。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四、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并贴上标识,以备客户查验,汽车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

  五、对贵单位维修的车辆,特提供如下服务:

  1、每天24小时救援服务,设立应急电话:0595-22;22,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市区范围内半小时内到达(市区内施救出车出人免费)。

  2、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3、提供代送年检服务;

  4、建立完整的维修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状况;

  5、根据贵单位的制度及时做好维修车辆的接待和交送车服务。

  6、车辆发生肇事时应贵单位的要求可及时配合处理车辆善后事宜,贵单位肇事车辆的维修费用按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结算,需要时,也请贵单位给予配合。

  六、集中技术骨干力量,成立汽车维修小组,提供及时维修服务;若贵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

  七、汽车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工时、材料由承修方全额赔偿。

  八、接受贵单位对我厂的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修车单位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保证贵单位维修车辆在我方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十、保证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维修方式和形式(如上门抢修、连锁维修)对贵单位车辆维修均统一执行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标准。

  十一、建立投诉制度,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承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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