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x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x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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