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美术馆
在美术馆落成开幕仪式上,甲方将有关领导及书画界名人的书画转赠给美术馆收藏,本
着对这批有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书画的收藏和日后的展览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明确关于收藏的书画的双方责任。
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收藏乙方捐赠书法、美术作品34件,其中书法24幅,国画10幅(详见附件)。
2、甲方收藏乙方捐赠的34件书画作品,属于国家拥有的文化财产。甲方有责任将收藏的艺术品按国家博物馆的有关条例保护好,承担该艺术品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和不作礼品赠与他人的责任。甲方向乙方颁发《收藏证书》。
3、甲方收藏书画作品后,按国家有关文物工作法规享有对艺术藏品的有关权利,包括用于文化交流、出版、展览、陈列、研究、传播、推广及进行有关修复装裱工作的权利。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有关收藏捐赠书画作品,保证不进行商品用途及不作礼品赠与他人的责任。
5、乙方如要借出捐赠书画艺术品进行文化交流,必须向甲方承诺该活动为非商业性质,并承担藏品不受损坏的责任。
6、乙方应尽可能向甲方提供有关捐赠书画作品的有关资料,以便甲方做好捐赠书画作品的档案登记工作。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份,双方有义务共同执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美术馆)
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乙方: 签字:.日期:年日.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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