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圆满完成省、市、县下达我乡的20__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稳定平衡推进,跨入市县先进行列。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导向,总揽计生工作全局,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提高计生率为重点,以实现“村为主”,彻底改变后进村为主线,严格依法行政,增加财政投入,强化优质服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跨入市县先进行列。
二、奋斗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88.2%以上;
2、村民自治合格率30%以上;
3、统计准确率95%以上;
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65%以上;
5、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6、性别比与上年比有所下降;
7、负责对村(居)委会考核评估排队并实行奖惩;
8、严格依法行政,严把节育手术质量关,杜绝因违法行政或重大手术责任事故而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队伍建设
全乡以计生干部职工为主体,在全乡脱产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一支战无不胜的常年工作队,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包农业点;不负责招商引资任务;不参加计划生育以外的中心工作,全心全意抓好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服从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对常年执法队拥有人事权、财政权、奖惩权,有权制订计生常年工作执法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常年执法队员严格加强管理,有建议升降权。
四、定区域、定职责,实行捆绑责任制
(一)职责
主要为四个加强“加强阵地建设;加强经常性工作;加强两非整治;加强利益导向。”
1、包村乡干部职责:
党政领导包后进村,乡干部分层次包村,其主要职责为:
(1)全面具体、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
(2)全面完成县委政府下达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3)完成乡计生领导小组下达到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贯彻执行计生工作的“七个不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查处计划生育“双违人员”,严格惩处围攻、殴打、谩骂计生执法人员的人和事,保护计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所联系的村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2、计生办、服务所、计生工作组的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艰苦深入,逐村逐组摸清育龄妇女“三查”到位、“四术”落实,人口出生、新婚等计划生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3)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认真把好“三证”关(即一孩生育证发放关、二孩生育证呈报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关),做到“三证”办理合法率100%;
(4)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各项业务考试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70%;
(5)加强对村专干、组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村专干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专干例会,每季进行1-2天的业务培训,每年到村指导12次以上,及时解决资料台账的差错;
(6)开展优质服务,按照节育手术规程要求操作,确保手术安全有效;
(7)规范好乡“四位一体”建设,指导督促村级“三位一体”建设达标;
(8)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计生技术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生技术服务条例,严禁出具假证明,假妇检,假手术,假鉴定等违法行为。
(9)全面贯彻执行计生工作“七个不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查处计生“双违”人员,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10)与包村干部一道负责完成“三查”、“四术”任务,主要完成两女扎和大月份引产任务。
3、村(居)委会的职责
(1)全面完成“三查四术”任务;
(2)全面掌握并及时上报新婚、人口出生、“三查四术”、流动人口、药具、奖励扶助等情况,建好台帐和“三位一体”阵地;
(3)配强计划生育专干及组指导员,完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逐步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4)落实流出、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有效遏制违法生育;
(5)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对违法生育、未及时落实长效措施的已婚育龄群众做好审核。不乱出证明,不乱盖章。
(二)责任捆绑,奖惩挂钩
1、包村脱产干部:包点村的计生考核评估为完成任务单位,不奖不罚,不影响评先、评奖、评优;所包村考核评估为重点管理单位,其责任人年内取消评先资格,当年不评先评奖、晋职晋级、提拔重用和调动;所包村考核评估为“一票否决”单位的,其责任人年终评定为不称职,次年不变动包点村,不提拔重用,另处罚1000元;所包村考核评估作为年终评先、评奖、评优、推荐重用的依据,优秀者由乡里发奖金400元;包村干部各种津贴与计划生育考核挂钩,期内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少完成一例结扎罚50元,少完成一例上环或流产罚30元,少完成一例两女扎罚100元;所包村三查未到位10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罚100元。
2、计生办、服务所、计生工作组:
(1)计生办、服务所报假数、做假手术、办假证、出假证明、作假账的“五假”人员要从严查处,一次警告,二次诫免,三次以上除按《条例》处罚金外,作辞退或下岗处理;
(2)凡上级考核、平时抽样调查成为反面典型的,所涉责任人,处以责任罚金1000元,影响本乡年终评估排队的,对责任人处以罚金20__元,并辞退或下岗处理;
(3)计生办、服务所人员发生的违法生育的一律作开除或提交上级部门处理。
(4)计生工作组工作人员,所联系的村,奖罚参照包村干部和计生办、服务所人员奖罚制度执行。
3、村:
(1)年内出现违法生育人数比超过3‰的,包村干部年度评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其免职或下岗;村干部诫勉。
(2)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拖欠超过人口规模的5‰的,包村干部年度评为不称职,村干部诫勉。
(3)台帐资料管理混乱,阵地脏、乱、差,第一次分别给予包村干部、村专干警告,责成改正,第二次给予下岗或诫勉处理。
(4)出现计划生育窝案并被举报到上级,经查属实的,给予包村干部撤职以上的行政处分,村支两委负责人和村专干诫勉。
(6)村级转移支付中提取20%作计划生育单独考核,完成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按100%计算(不包括有手术禁忌症对象),少完成一例结扎罚50元,少完成一例上环或流产罚30元,少完成一例两女扎罚100元,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按100%计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三查到位率按100%计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三位一体”阵地建设未达标的,罚款500元。
五、经费管理
1、计生工作组的资金服务于计生工作,收款收据从乡财政所领取,各项支出由分管领导核实,主管财政领导及乡长审批,具体用于工作组人员工资待遇,计生宣传费、招待费、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村专干报表补助、上级报刊杂志和资料费、手术感染医疗费、常用手术器械添置费和计生其它开支。
2、乡每月初按比例拨款到计生工作组。计生工作组人员不得降低和提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全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为25万元,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准乱立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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