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出方):
乙方(转入方):
丙方(监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形式及结算方式
甲方自愿将本村土地东至_______ 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土地_______亩交给乙方用于农业规模化经营,每亩每年价格为______元,共计_______元。自签订合同起的每年的___月___日前乙方付给甲方。
二、经营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国家及有关部门发放的粮食综合补贴和直补等惠农政策。
2、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向乙方告知前茬作物品种、施用农药的种类,避免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4、乙方须对入社土地依法有效保护、不得掠夺式经营、荒芜。
5、丙方对甲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乙方按时兑现土地流转费。对双方的违约行为及时进行纠正。丙方有权利代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和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2)乙方不按时缴纳土地流转价款的。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无法防止的外部因素,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2、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时,首先提请丙方进行协调解决,协调不了的,须报请合同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违约方按照对方实际经济损失赔付,望双方认真信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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