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临 时 工):
一、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招用工有关规定,同意招(聘)乙方为本单位临时工。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二、协议期从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协议期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三、工作任务及条件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岗位承担 工种。因生产(工作)情况变化,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安排。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岗位工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上岗前培训,并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作业场所。
四、劳动时间和报酬
1.甲方实行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日工资标准为 , 试用期满根据乙方岗位定为 , 以后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3.甲方定每月10日为发薪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工资。
五、福利待遇
1.乙方任职期间,享有同甲方全职(正式)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2.其它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七、劳动协议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除1、2款规定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均应提前30天书面向对方提出。
八、违约责任
1.协议期内,乙方依第七条第一款(2)、(3)、(4)项规定被解除劳动协议,或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协议期内,乙方依第七条第二款(2)、(3)项规定解除劳动协议,或甲方违约,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如乙方泄露公司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或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其他工作,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协议,不须向乙方作任何补偿或
赔偿。
3.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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