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增加内部监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1、协议内容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监控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等。
1、2乙方将派遣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施工安装及调试开通。系统开通后的12个月内为保修期(清单以外设备不在保修范围内)。
1、3系统正式验收后开通。
1、4工程内容:安装内部监控点位个。
2、协议价款及支付方法
2、1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价为:。
2、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总价协议,现场实际发生等可协商再做变更。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3、施工安装与竣工验收
3、1协议生效前,乙方安排工程技术人员与甲方代表商讨深化设计和其他技术条件,协议生效后按甲方要求派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进场实施。
3、2工程竣工,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4、保修责任
4、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长期维修服务和故障热线服务。
4、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备本身质量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保修期内如部件在运行中出现非人为的故障或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要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免费处理,甲方要及时将坏损件退返乙方,无免赔责任。
4、3在保修期内若由于甲方人员使用不当而导致坏损的部件,甲方要负责将坏件退回乙方。若因乙方提供的文件错误而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
4、4“设备”的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5、违约责任
5、1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调试开通而造成延误,乙方不负相关责任,但有义务在甲方约定时间安装开通。
5、2如协议签订后乙方单方面中止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协议价款总额的5%;如协议签订后甲方单方面取消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总额的5%作为赔偿。
6、安全施工
6、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7、1甲、乙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共同承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本协议执行时,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期作相应延长,并由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
7、2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无法控制的其他行政因素而影响供货机,所造成的困难由双方协商解决。
8、质量要求
8、1按本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符合规定的规格与型号,其技术性能必须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8、2在保修期间,乙方须履行其所保证的义务,及时免费消除甲方在保证期内通报的故障。
8、3在设备验收后的三年内,乙方在同规格,型号的基础上,应低于市场价格向甲方提供用于维护工作的必须备件,插件或其代用件。若此种备件已停止生产,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给甲方以充足的时间做必要的储备。
9、解决争议的办法
9、1凡发生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仲裁由协议履行地仲裁机关处理。
10、其他
10、1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0、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价格有保密的义务。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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