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近年来,国内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学校多次采用各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今天借这封信向各位家长发出友情提示: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随意违反交通法规,因此,请您和您的孩子一起学习交通法规常识。走路时要集中精力,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特别是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确认无危险时再通过。乘车时必须等车停稳以后,方可上车或者下车;下车时一定要注意后边是否有车辆通过,千万不要一下车就跑,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报废车、拼装车、载货车、超载车,如有发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学校和交警部门举报反映;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如发现非法营运的,要及时向学校和运管部门举报反映。
二、请您在出行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请您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请您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与我们一起教育好孩子,每天坚持多步行,多乘校车和公交车。遵守交通法,争做绿色出行的宣传者、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带领家人、朋友和更多的人参与绿色出行行动。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行驶、有序停放、杜绝车窗抛物等文明交通行为,尽力缓解学校门前交通拥堵。
五、学生依法要求。下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内容: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交警大队将严查将严查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扣留车辆,并通知法定监护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严禁任何人将电动车交给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一经发现,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将车辆交给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的人员给予严厉处罚。
六、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我们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但万一不幸遇到交通事故,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涉案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码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事后的处理;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以求得尽快抢救,在救护车到达之前,不要去强拉或者抱起受伤者,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采取相应的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
七、配合学校工作,形成合力保安全。由于接送学生的车辆日益增多,容易造成学校门口拥堵,给其他师生及社会行人车辆通行造成了严重影响。希望家长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要在学校附近的空旷地带等候,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确保自身安全的位置上下车。
孩子的安全就是家长、老师和学校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我们要共同努力,加大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孩子们快快乐乐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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