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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级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24号)、《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后复工专项整治的通知》(泰住建〔20xx〕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检查,我市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大多数已按程序复工,多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节后建设项目复工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此次检查共落实节后复工检查141项,排查各项安全生产隐患441条,其中,安全不达标项目0个。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少数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未按照要求履责。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未亲自带队检查,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项教育、现场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隐患排查和整改复查等工作落实不全面、整改不彻底。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节后专项安全教育工作未认真落实,未进行至少两次的人员安全教育;复工前未对分部分项工程开展专项验收工作;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能全面排查项目的生产安全隐患;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未组织对所属工程项目的复查,未有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复查,工作不能闭合。
2.建设项目监理安全职责履行有待加强。部分项目总监不能正常到岗,未有效落实复工程序的监督,不能严格按照复工条件,督促项目部落实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不能提供复工检查情况以及整改结果复查的记录资料。
3.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部未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未逐一对从业人员进行行踪核查,未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出入登记、人员行踪辨识等工作。
(二)工程实体防护方面
1.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混乱,重复接地数量不足,楼层移动配电箱配备不足,移动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及PE线连接不全、配置不规范;现场安全标识牌及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连墙件缺失,内档防护、防护栏杆、剪刀撑等构件设置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全,未达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要求,施工层段的电梯井、采光井等防护措施不到位;型钢悬挑料台悬挑型钢锚固方式与方案不一致、绳卡数量不足,后端锚固螺栓松动;模板支撑体系中普遍存在剪刀撑缺失、水平连接杆(扫地杆、扫顶杆、剪刀撑)设置不全和不连续等问题。
2.少数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单位不能及时落实设备的复工前点检工作,部分设备管理单位复工前点检工作不严,资料不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意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管控好出入登记、行程核查、体温监测等工作。针对节后复工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迅速落实整改。
2.抓好特种设备和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20xx版)》文件要求,抓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规范隐患整改行为,确保隐患整改质量;施工企业要及时组织项目的安全标准化考评,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要加强“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学习和应用。
3.强化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各个重要环节、主要节点和特殊时段的管控,重点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并落实到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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