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教室各类软、硬件,一律不得私自外借和私自带出。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时,应出具学校主管领导的批示借条,方可借出,并按期归还。借物人与批准人必须对借出设备负责到底。
2、为防止原版录音磁带和录像带意外损坏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原版孤本磁带、录像带一律不外借。
3、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电教软、硬件,应在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并签名负责,期末按时归还,交还时由主管工作人员验收,并签名注销。借用期人为损坏和遗失的软、硬件,应照价赔偿,并办理赔偿手续。非人为损坏的软、硬件,由使用人填写维修申报表。维修配件费用,使用者负责到财务室报销。
4、电教室原则上只为相关教学人员复制教学软件,用于教学。因私人需要而要求复制时,必须要有学校主管领导的批示。
5、维修与保养
①各类电教硬件每期一次大修、保养,内容为修理、除尘、加注润滑剂等。
②语音实验室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做到堂堂有登记,一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
③不经常使用的电子仪器要做到每两个月通电1小时。
④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做到来即修、修即好,切实保证教学的需要。
⑤维修仪器应及时进行登记记录,期末、年终做好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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