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项目工程经营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之规定,公司决定将 授予同志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事实《建设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条款,进行事实全面生产经营管理。经与同志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范围为:
2、工程内容为: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六、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均采用全额承包,承包人有承包责任人,与发包人圈定书面项目承包合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原则,所创利润由承包人自主分配,发生亏损由承包人全额赔偿。
七、工程结算
乙方负责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以内提交结算依据和工程结算书,并且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甲方负责配合乙方依据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在收到结算依据金额工程结算书后90天以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报告。
八、设备及材料供应
乙方(含乙方派驻在工地的有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租赁或购买生产设备和有关建筑材料的合同;如因生产和施工的需要以公司(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租赁或购买生产设备和有关材料的合同,需经甲方对合同的内容予以审核,并经甲方签章后方能生效。乙方(含乙方派驻在工地的有关管理人员)擅自为之,由乙方或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导致公司损失的,乙方全额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材料采购标准及相关事宜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和内容执行,且必须满足设计图纸的标准与要求。乙方应及时、全面履行甲方因乙方承包的项目对外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现场管理
1、乙方派 同志对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及对建设单位的其它承诺内容等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2、凡甲方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签证等有关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书面资料须加盖甲方公章的,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和盖章送出,乙方盖章后的资料原件留二份甲方存档。
3、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专业分包,由乙方自主决定选择有资质的分包单位在甲方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和分包合同原件各二份送甲方备案。乙方承担其经济、民事和总包责任。
4、乙方的总包责任: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要求为准。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理。工程负责人既要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也要服从甲方对其实行的项目管理。
6、工程负责人对承包项目内的工作及对建设单位的其它承诺内容全权管理、责任自负。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及质量检查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7、贯彻执行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
行经常性安全法制教育,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加强安全监察、督促,即使纠正安全隐患,承担安全责任和因安全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争创市级文明工地,若因乙方管理原因,项目文明施工未达到“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本工程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由乙方安排专人按工程进度、准确、及时填写、收集,工程竣工即按档案馆要求进行整理后交建设单位及档案馆所需竣工资料,同时送交一套完整竣工资料予甲方备案。如因乙方资料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影响进度款拨付及完工交验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对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有拖欠行为,以至对甲方造成不良的影响,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发生类似情况及以甲方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发生债务纠纷,甲方有权代扣工程款支付欠款。
11、乙方必须使用合格的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管理人员的选派必须报送甲方审查、备案,特殊工种的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12、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由乙方直接对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具体的保修事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定期回访,每次必须签署保修回访单,否则,扣留保修金甲方不予支付。
13、如出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不及时、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和有其它行为,乙方应积极向建设单位追收工程款。
14、承包人对所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招标文件及承诺书等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内容全权负责。
十、管理费与有关费用承担
1、乙方按照本工程建设方审定工程总造价的 向公司承担管理费。管理费按照前述比例在每笔到账的工程款中扣取;到账的工程款包括建设单位以实物抵偿的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乙方应结清上交公司的管理费。
2、工程的中标费、交易费、建管费、定额测定费,人身保险费等费用约合计 ‰由承包人承担。(以实际缴纳为准)
3、乙方承担应缴纳国家规定的营业税、费及个调税等国家规定税费,公司按实际发生额代扣代缴。
4、因工程所发生的其他经营、管理费用与开支均由乙方实际承担。
5、乙方不得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业主)收取任何款项;每笔工程款项须经公司。
十一、工期、安全与保证金
1、工程工期:按合同工期考核,履行率为100%。
2、安全、杜绝重大安全、设备、火灾、工伤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 ‰以内。
3、如该工程已向业主缴纳了保证金,甲方不再收取该项目的保证金。 十二、承包人(含项目经理)应达到的管理要求与责任
1、计划管理。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季、月、旬作业计划,提出材料、设备、劳动力所需数量及进出场时间,并加强施工过程的中间控制和人、财、物的协调,确保工程形象进度。
2、技术管理。建立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认真贯彻各项技术规程规范,搞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标准化工作。
3、质量管理。按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必须设臵质监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部位的验收签字记录,保管好各种原始单据和资料,确保竣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并必须通过市(或区)档案馆验收。
4、安全管理。项目必须设臵安全员。监理各级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教育和常规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死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均由项目部承担。
5、文明施工管理。按施工方案的总平面图搭建各种临时设施,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搞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文明施工现场,自觉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形象。
6、预决算管理。施工图预算编制,负责办理竣工决算。
7、资金管理。承包人应及时准确第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所需要资金负责收取工程款,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税金由公司代扣代缴)。同时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8、成本管理。编制施工预算制订项目工程承包经营目标,严格管理和控制项目工程成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各种原材料耗用台账、人工工资台账、设备架料租用台账,努力降低消耗,提高成本降低率。
9、对建设单位的承诺。承包人必须了解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招投标文件及承诺等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相关内容,认真组织管理,对所承诺的条款认真履行和落实。
十三、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工资
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工资(含加班工资)按“项目工资”的通知确定,其标准为:
(1)项目经理: 元/月。
(2)其他管理人员人均: 元/月。
十四、利润分配和亏损赔偿
工程完工决算后,财务结算已办清,与建设单位的还款协议已签定,工程决算送公司财务审计处审计,经审计和考核后的工程利润按以下程序分配:
1、质量、安全、工期未达到按有关规定扣减利润。
2、其余部分利润由承包人负责自主分配。
3、工程发生亏损,承包人对亏损负责全额赔偿,风险抵押金冲抵亏损,冲抵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在一年内给予赔偿。如承包人不能赔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十五、处罚
工程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在三年内不得承包工程。
1、工程发生亏损。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十六、其他条款
1、如工程发生停工,双方商定处理。
2、承包人的财务成本、材料、设备、专业分部工程的分包、周转架料、劳务分包等管理,均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3、本项目承包合同条款如遇特殊情况公司董事长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十七、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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