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市庐阳区路号x幢x室。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身份证号:)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20xx)x民一初字第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了解涉案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出庭作证,请予以准许。
此致
xx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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