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的引领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于和谐校园建设的全过程,提高自律意识,规范自律行为,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我作如下承诺:
1、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说不利学校安全稳定的话,不做不利学校安全稳定的事;
2、提高道德法制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和“上海市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3、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大功率摩托车,不乘黑车,文明使用非机动车;
4、遵守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知晓应急疏散逃生预案,不私拆、私拉电线,不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5、提高防盗、防诈骗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存折要设立密码;
6、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观念,不寻衅滋事、不酗酒斗殴,做到不伤害别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7、爱护国家和学校财物,自觉遵守生产、实验、实习等各项安全制度,不违章操作,不擅自使用明火;
8、不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发生安全稳定问题应及时报告;同学之间安全防范工作应相互提醒。
9、上述学生安全行为规范承诺,如系主观原因造成的财物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行承担。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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