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资金筹集和实施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有关工作。
3、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办公室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到村民和当地医疗服务机构中,了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5、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群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推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6、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开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将审查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取信于民。
7、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合作医疗代表会,对全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和总结。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