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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市民的一封信

2022-05-2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广大市民朋友们:

  《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xx年颁布。三年来,该规定在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方面起到了明显作用。我市因违规或不当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逐年递减。但仍有个别市民由于各种原因不分时间、地点和场合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既扰民又污染环境,很多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对这些行为予以谴责。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市民利益,也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违规燃放是一种违规行为,我们在这里提示您:

  一、在本市建成区域内,除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爱护环境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守法意识,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将与您携起手来,为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辽阳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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