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清委办〔x1〕48号)精神,我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冬季期间(xx月x日至次年x月xx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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