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因 原因,不能回村参加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经我户家庭成员商议,委托亲属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全权代表我户办理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并承诺:
1.其因确权登记事项所发生的签字、手印均代表我户意见;2.按该项工作要求配合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授权委托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受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注:委托人手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拍照后,将照片粘到贴照片处,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到贴身份证处,再将委托书寄到被委托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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