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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纪律承诺书

2021-09-1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某某某,男,46岁,中共砚山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主持中共砚山县委党校工作,分管党校办公室和培训办。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1、履行“一岗双责”。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集体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分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执行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机遇,不断促进党校事业的科学发展。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上,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不容置疑、不容挑战,没有商量的余地。任何情况下,对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都不讲“放开”、“搞活”、“松绑”、“特殊”。不耍滑头、不打擦边球、不走偏门的想法和做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严格遵守《党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必须经校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在表决时坚决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表态制。维护班子团结,尊重科室中层,尊重教职员工,在“和谐机关”建设中做好表率。

  3、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在“八个方面”52个不准上,不涉足,不插手,不操作。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做到用权不谋私利,行职不徇私情。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绝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及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顾全大局,有令则行,有禁即止,自觉执行县委、政府决定,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在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中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加强学员管理,严格教学、考试各项程序规章制度,严明考试考核纪律,切实防止以“教”谋私。

  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工作上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生活上不参与打牌赌博,不进歌舞厅以及色情场所;不公车私用,不公款吃喝,不公款旅游,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5、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群众公认原则。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使用和违规配备党校中层干部,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结合个人分管工作实际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加强科室成员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分管工作坚持民主,尊重科室,尊重大家,努力营造团结向上、和谐温馨的工作环境。

  7、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加强党校财务和原址改扩建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率先垂范,廉洁从政。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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