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办人民满意的实验小学”。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转学、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聘请教育行风监督员,定期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开足开全开好国家规定的各项课程,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六、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七、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八、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对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投诉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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