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单位: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地址:吕梁环城高速公路路基第三合同项目部
2、租赁机械名称型号:混凝土罐车2台
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三、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作业。
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5、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甲方责任:
1、要求乙方安全行车,凭驾行车,既不准疲劳驾车,也不许酒后行车,更不能行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负。
2、乙方因人为造成的一切事故,完全由车主自行处理。
3、根据劳务合同,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场所内运行,如有特殊情况,应跟甲方取得联系,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运行场所,如有什么困难,应及时声明,及早改变条件。
2、乙方在操作运行中有什么困难,应及时向甲方反应,不能因人为的困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乙方的车辆停放,甲方应提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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