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假的结构是:孝(上下结构)假(左右结构)。
孝假的拼音是:xiào jiǎ。注音是:ㄒ一ㄠˋㄐ一ㄚˇ。词语解释是: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基础解释是: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引证解释是:⒈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引《旧唐书·食货志上》:“天宝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宋王溥《唐会要·休假》:“天宝四载六月十四日勅:‘顷以乡閭侍丁,优给孝假,官吏等仍科杂役……自今后,将侍丁孝假,不须差行。’”。7、综合释义是: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旧唐书·食货志上》:“天宝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宋王溥《唐会要·休假》:“天宝四载六月十四日勅:‘顷以乡閭侍丁,优给孝假,官吏等仍科杂役……自今后,将侍丁孝假,不须差行。’”。8、汉语大词典是: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旧唐书·食货志上》:“天宝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宋王溥《唐会要·休假》:“天宝四载六月十四日敕:‘顷以乡闾侍丁,优给孝假,官吏等仍科杂役……自今后,将侍丁孝假,不须差行。’”。9、其他释义是:1.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
孝假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基础解释 【点此查看孝假详细内容】
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
二、综合释义
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旧唐书·食货志上》:“天宝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宋王溥《唐会要·休假》:“天宝四载六月十四日勅:‘顷以乡閭侍丁,优给孝假,官吏等仍科杂役……自今后,将侍丁孝假,不须差行。’”
三、汉语大词典
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旧唐书·食货志上》:“天宝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宋王溥《唐会要·休假》:“天宝四载六月十四日敕:‘顷以乡闾侍丁,优给孝假,官吏等仍科杂役……自今后,将侍丁孝假,不须差行。’”
四、其他释义
1.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
五、关于孝假的成语
六、关于孝假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