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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年终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范文 篇5

2024-07-1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乡镇卫生院以及对其工作人员的两级考核体系,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工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挂钩,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与职工收入待遇挂钩的原则。

  二、考核资料

  见《20xx年万年县乡镇卫生院绩效综合考核主要指标及评分表》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1、制定考核标准及细则。

  2、按照考核标准由县卫生局组织,有关部门参与,每年进行两次集中考核(7月份、12月份各一次),总成绩分别占40%和60%。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由县考核部门组织复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卫生局,抄送县财政局。

  (二)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工作记录、档案资料、疫情(网络)报告、疫苗接种率考核结果(由县CDC带给)、处方、病历、网络平台、各种登记等相关资料。

  2、现场检查。查看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

  3、走访调查。走访必须数量的群众与服务对象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4、发放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5、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本院不少于30%的职工和若干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四、考核结果运用

  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的`考核实行千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次,800分以上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项分到达该项分值的80%为单项合格。

  (一)30%的绩效工资用于考核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其中:

  1、卫生院:公共卫生任务与质量1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医疗保障(新农合)10%;基本医疗及其它工作10%。

  2、防保所: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与质量10%;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10%;妇幼保健10%。

  (二)所有专项工作经费与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的考核结果挂钩。其中60%用于工作数量,40%用于工作质量。

  (三)对考核结果合格的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按规定拨付绩效工资总额。对乡镇卫生院、防保所考核结果总得分不合格的单位扣发全院(所)绩效工资;单项不合格的扣发该项目所占比例的全院(所)绩效工资。

  同时对总得分不合格的单位,第一年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单位由局长与院(所)长进行戒免谈话,连续三年考核位列全县最后1—2名的乡镇卫生院免去院长职务。

  (四)考核结果位列全县前三位的卫生院院长为20xx年度优秀卫生院院长,卫生院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同时根据状况设立“行政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管理”、“医政医教”、“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与乡医管理”、“妇幼保健”、“财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潜力建设”、“健康教育与信息报送”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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