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了XX年度劳动工资年报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并且认真分析、总结,完成了劳动工资统计分析报告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总结。
二、完成了XX年度工资计划的制定工作,制订了XX年度各分、子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或包干办法,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积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宣传工作,完成了上半年政治和业务学习记录工作,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黄河网》、《黄河人事劳动教育网》、《黄河政工》等多种媒体上发表稿件40多篇次,积极宣传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按时完成了集团公司机关和各分、子公司工资台帐的编制工作,按时编制、汇总和报送劳动工资月报、季报;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台帐,严格规定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及时为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提供了准确的统计资料。
五、制定了《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年休假实施办法》、《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系统日常管理办法》,目前已送交有关领导审阅。
六、开始制定《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目前进展顺利。
七、完成了集团公司机关和各分、子公司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
八、完成了调入、调出人员工资关系的转移工作;
九、审核批准了三门峡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三门峡明珠投资有限公司的工资改革实施办法;
十、按时完成了机关上半年工资、奖金、防汛津贴、肉蛋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一、按时完成了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工效挂钩的工资结算工作;
十二、按时完成了明珠宾馆等单位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测算工作;
十三、健全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按时向各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了伤亡事故报表,组织参加市劳动局工伤残疾鉴定。
十四、按照《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规定》,要求审核办理了离退休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报销。
十五、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对集团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规范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管理。
十六、及时为集团公司机关职工配发了劳动防护用品。
十七、按要求向市残联报送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报》报表。
十八、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配合法律事务部,积极做好陈运河案件的法律诉讼工作。
十九、协助综合管理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险科完
善了多份即将退休职工的档案材料,为这些职工的正常退休提供保障。
二十、按照水利部和黄委会要求完成了《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XX-XX年度工资分配工作自查报告》、《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防汛津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编写与上报工作。
二十一、完成了部、委有关业务部门到我局的调研接待任务。
二十二、按时保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