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由甲方公司总承包的拆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隐患,杜绝因此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行业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工程情况,分阶段对外脚手架工程进行验收。外脚手架工程每阶段搭设完成后,组织外脚手架搭设单位、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外脚手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审核乙方使用的钢管、扣件、安全网、槽钢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严禁不合格的脚手架构配件进场;
3、审核乙方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证书;并向乙方提供图纸,材料堆放场地,确保操作人员进场搭设、拆除所需的施工条件。
4、审核乙方制定的外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外脚手架工程专业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乙方搭设、拆除情况,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有权立即停止作业;
5、如施工现场周边有高压线,甲方负责做好外电防护工作。
6、负责安排好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避免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期间的交叉作业现象发生,防止因交叉作业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及行业有关要求等编制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做好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操作人员按照外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搭设、拆除作业,并签字确认。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外脚手架搭设、拆除期间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3、外脚手架工程搭设完毕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并及时办理自检合格手续;
4、建立并提交外脚手架搭、拆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搭设、拆除合同及安全协议书;搭设、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搭设工程分段验收资料;搭设、拆除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因脚手架工程搭设不规范或不到位,经验收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工期影响等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6、对甲方、监理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因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及时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三、其它补充条款: 。
四、此协议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至验收合格拆除为止。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并承担自己的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以文字形式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