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x,性别:x,身份证号:,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我司职务;该同仁因个人原因离职,自20xx年xx月xx日起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申明:此证明仅做离职证明之用,不做它用。
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