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一项关系卫生事业良好发展、惠及广大居民群众健康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卫生部《关于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我院全面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为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特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xx年12月底前,我辖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95%。建档工作要覆盖辖区,重点人群建档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
2.健康档案的.建立方式:我院负责向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辖区居民到指定地点接受服务时,由我院专人负责对其进行基础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同时,我院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完善建档对象的健康档案。
3.电子档案录入:加快电子档案录入速度,电子档案信息录入要全面、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电子档案录入率到xx年12月底达到100%。
4.对慢性病人群的随访工作:完成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患者的随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