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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经营承包 篇2

2024-07-1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订立合同双方:

  新港园区旺桥村南11组,以下简称甲方;

  新港园区旺桥村南11组张汉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南11组赵家圩的鱼塘 16 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5年,自 20xx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xx年 5 月 日止。

  三、 承包款上交方式

  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上交甲方承包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四、如遇农忙,乙方必须让出机耕路。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拆迁征用,应无条件服从相关征用政策。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

  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旺桥村南11组

  代表人: 11组

  年月日

  乙方:旺桥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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