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名称:
维护内容:
有(甲方)
(乙方)
签定本约如下:
一、甲方使用乙方所提供之硬体设备维护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一) 收取标准,由甲方支付原购买百分之____为乙方一年维护费用。但耗材及零件依定价____折收如附件。
(二) 维护标的:
____________台
接收机台____台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 络 人:
合约起迄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
(三) 付款方式:____天期票。(合约签定日起)
维护用: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____%营业税)。
每半年付款一次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5%营业税)。
二、其维护标准订定如下:
(一) 服务方式:
(1) 乙方于甲方所订购之产品(维护标的所指定之产品)提供现场维护服务。每____个月现场保养一次。
(2) 乙方除定期保养外,不定期叫修,甲方除第五项所述状况,仅收零件用,
(3 ) 维护标的故障方式 ,(a)非紧急状况,可依当时状况需求.可用货运寄至乙方处理或通知乙方取回 (b)急叫修及一般方式如(二)
(二) 叫修时段:
周____至周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时段不含各例假日、农历年假)
乙方于正常时段接到甲方故障叫修后,应于十六工作小时(即三个工作日到达取回处理,不含当日)叫修以电话或传真机记录为凭。
(三) 即时叫修:(非假日,上述时段)____~____小时用另计
(四) 服务项目:
(1) 故障检修:故障检修包括测试及修护故障产品,故障检修进行中,如维护约期届或超过约定服务时间时,乙方仍有义务继续完成该次检修,不向甲方另行收取工资,但零件及耗材另计。
(2) 维护状况:机器操作部份由甲方人载入程式,进行流程之测试后,始算完全修护。
(3) 维护记录:乙方对所维护之产品应每一单位或每一台设一产品服务维护单,其容包括产品编号、装置日期、叫修联络电话、联络人、维护或保养日期、时间、叫修及修护日期、故障摘要、到场维修人签字栏、甲方对维修签认人员栏,以供记录每一台机器之全部维修事件,本单影印本并作为乙方向甲方申领维护用之附件。
(五) 服务条件:
对下列各项所导致之损坏,乙方虽无义务依本约提供维护服务,但在甲方要求乙方协助修护,乙方得酌收维护用及零件材,并于该损坏原因消失排除或发生后,应甲方之要求,乙方不得拒绝提供维护,可依订定之标准率,酌收零件材料。
(1) 非条码机本身因素,导致机器不能正常使用。
(2) 不依产品之使用手规定或说明操作。
(3) 天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
(4) 罢工、暴动、战争、化生放灾难、火灾或其他人为意外事故。
(5) 经非乙方人员所为或同意自行将硬体做修理、维护、调整、修改等。
(6) 使用乙方所提供之耗材,则热感头得享叁个月之保固。
(六) 除外约定:
维护服务包括下列事项:
(1)rf 功能 之测试。(2)部清洁保养 (3)机器本体维护
(七) 维护之延续及终止
(1) 本约有效事件为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算起,期间届后得经双方换文同意后,继续顺延,惟每次仍以一年为限。
(2) 中途终止合约时,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但乙方不得片面终止合约。
(3) 合约有效时间,因可归责于乙方事由,致无法履行协议之维护义务时,乙方得一个月前以面通知中断维护和约,并于中断日起至终止日止之全部维护余额。
(八) 如有以上未举例之项目,由甲乙双方协议后再另行补充。
(九) 管辖合意:甲乙双方同意基于本合约所产生之争议,以上海市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备注:维修标的分为1,2 级和3,4 级,1,2级为外盖,按 ,l.c.d ,天线 ,备份电池… 可自行拆部份为乙方自行处理部份,乙方仅收零件用3.4级为主机板,无线电维修校正则需送修原厂,用以原厂报价加上回运及关税为基准a/p 维修为3,4级。
甲 方 :
公 司 名 称 :
公 司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代 表 人: 签 章
乙 方 :
公 司 名 称 :
公 司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代 表 人 : 签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