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任用
第一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报到,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二条、报道当天所有新员工须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条、员工试用
1、新员工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2、新员工试聘期间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员工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4、其它奖罚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理,1—30日为计算月,每X日为薪金发放日。
第四条、调迁
1、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2、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3、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领导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4、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三章 服务
第一条、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做到大方得体。
第二条、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客户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第三条、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 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第四条、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