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卫生院要有卫生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件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卫生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卫生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