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中学德育大纲》初中阶段德育内容。
二、形式
舞蹈、歌曲独唱、合唱、相声、小品、魔术等多种形式。
三、时间
4月28日。
四、要求
1、各班选派代表表演一个节目。
2、赛前由各班文娱委员抽签决定参赛次序。
3、各班于4月20日前将参赛节目类别、名称、碟子等交到德育处,4月26日分年级进行节目采排以保证节目质量。
五、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10分:《中学德育大纲》初中阶段德育内容10分,其他健康内容5分。
2、服装、道具、化妆20分:着装得体,自然大方,道具选择恰当,与内容统一,化妆恰如其分20分;着装不很协调,道具选择与内容不很统一,化妆效果一般15分。
3、舞台表演60分:能熟练掌握舞台表演技巧,艺术感染力强,表演自然、亲切、流畅、大方60分;能较熟练地把握舞台表演技巧,艺术感染力较强,表演比较自然大方50分;
4、舞台效果10分:表演效果佳,观众掌声大10分;表演效果良,观众掌声较大8分。
六、评比办法
1、评委:
2、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合计成总分。
3、节目评奖和班级考核均按总分进行。
七、有关方面负责人
(略)
八、场地服务:
由当周值周班级班主任负责。
九、奖励
1、节目分为两大类:舞蹈类和非舞蹈类,采取分类评奖。
2、设奖:只设节目奖。
3、节目奖:分类进行评比,各类分设一、二、三等奖,其评奖数按各
类节目数量3/4决定:一等奖一个,奖金50元;二等奖二个,奖金各30元;三等奖若干,奖金各20元。各类节目余下1/4均设为精神文明奖(只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