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若同时为多个用人单位工作,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解除,其中包括未提供保护、未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解除通知书或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应保存至少两年备查。
法律分析
一、有双重劳动关系合法吗
我国劳动法律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主张我国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能向其主张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出现这样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劳动者未解除与上一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就此有详细的规定,比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或者《离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主张合法权益,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或离职证明进行证明。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相应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并保存解除合同文本至少两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