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时,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时,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1.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自行车与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准则
自行车与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准则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确定自行车与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根据这一准则,一般情况下,当自行车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交通规则的遵守情况、事故责任的直接原因、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如果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则自行车承担主要责任;而如果汽车未能遵守交通规则或存在其他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则汽车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具体的责任划分也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因此,在处理自行车与汽车交通事故时,应当根据法律准则进行责任划分,并依法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根据过错程度来决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会相应减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赔偿责任不超过百分之十;而如果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自行车与汽车交通事故时,应根据法律准则进行责任划分,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